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电视暨中小学校园影视培训活动的通知
豫电教馆〔2019〕27号

  发布时间:2019-04-04 15:44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   点击量:9394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教馆,各省辖市教育电视台,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充分发挥教育电视在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全省教育电视和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高各专业教育电视台和中小学校园影视节目制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于4月17日至19日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电视暨中小学校园影视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教育思想宣传及引领正确舆论导向;教育资讯类、访谈类节目编导制作;融媒体环境下教育电视如何发挥核心价值功能;校园电视台建设与校园电视创作;校园影视环境创设与构建;部分学校经验交流等。

 

二、培训对象

1.各省辖市电教馆宣教工作负责人1人,开设或拟开设校园影视教育(电视台)的中小学校负责人5人。

2.各省直管县(市)电教馆宣教工作负责人1人,开设或拟开设校园影视教育(电视台)的中小学校负责人2人。

3.各省辖市教育电视台台长1人,本台相关业务工作人员4人。

4. 厅直属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每校不超过2人。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教馆负责遴选、组织当地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校,并统一报送回执(见附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7日14:00—18:00 报到

             4月18日全天、19日上午培训

             4月19日下午离会

地点:农大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三街与丰产路交汇处农大桃李园大酒店,电话:0371-63555700)。

 

四、其他事项

1.各地电教馆、教育电视台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活动组织情况纳入全省年度评先评优参考内容。

2.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统一安排食宿,培训人员的培训费和餐费由会务承担,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报销。

3.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统一报我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  震,电话:(0371)66322476,18137165636

报名回执接收邮箱:273644935@qq.com。

附件:全省教育电视暨中小学校园影视培训活动报名回执

 

2019年4月2日

豫电教馆〔2019〕27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电视暨中小学校园影视培


训活动的通知).docx


 

 


责任编辑:李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