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加强“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材应用样本校”学业质量监测大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豫电教馆办〔2019〕2号

  发布时间:2019-04-02 11:37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   点击量:9867  


各数字教材应用样本校:

   为贯彻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大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已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质量监测大数据采集工作。为加强各数字教材应用样本校在该项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数字教材应用样本校”要充分认识学业质量监测大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本校数据采集,并结合学科质量测评大数据分析报告,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

   二、各级新华书店系统提供大数据采集服务支持。各“样本校”要积极与新华书店结合,为数据采集所需建立班群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姓名、班级、学号等)。大数据分析平台将为各地市、县区电教系统分配管理员权限和账号,对各样本校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进行分级管理和反馈。

   三、2019年4月20日前,各“样本校”必须完成第一批数据采集上传工作。大数据分析平台向各“样本校”发送各校学业质量测评报告。各“样本校”还未选购《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单元测试卷的,可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

四、各级电教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各“样本校”和新华书店的协调配合工作,形成协同工作机制,把学业质量测评管理和结果应用落到实处。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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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