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关于“河南省2018年中小学秋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上目产品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09:25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0   点击量:6085  

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定于2018年3月27日集中受理河南省2018年中小学秋季电教教材上目产品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供应单位资质要求
    参加我省电教教材审定的产品供应单位须在送审产品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留下备查):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五证合一”的有效证件(本年度经有关部门审验通过的有效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留下备查)。
   (三)由文化部门或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或电子产品经营许可证。
   (四)版权证明(附件3)。
    对于不能提供以上四项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本次审定一律取消供应单位资格。

    二、产品报送要求
   (一)新的送审产品必须是由网络支撑、手机APP支撑、光盘支撑的多种应用形式并举的数字教材。
   (二)学生用数字教材内容必须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的文字教材(原版)开发,满足教育信息化需求的数字化、立体化的教材。教师用数字教材应与教师参考用书相配套,教材涵盖以下五类资源内容:微课类、教案类、素材类、试题类、专题类。
   (三)送审的电教教材(数字教材)必须严格依据纸质教材开发,并获得纸质教材出版社相关授权,保证使用的素材资源的原创性,杜绝版权争议。
   (四)进入我省的中小学电教教材(数字教材)必须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材服务平台”的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满足PC、手机、光盘多种应用形式。
   (五)电教教材供应单位按格式要求填写“河南省2018年中小学秋季电教教材目录表格(样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稿(样表可复印)。报送的电教教材适用范围包括小学、初中。
   (六)送审的产品按格式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附件2),随产品一起报送(样表可复印)。
   (七)送审产品必须是拥有合法版权的音像电子出版物,包装符合有关要求(印有国际统一的电子音像编码),否则,不予受理。
   (八)电教教材供应单位须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不留空白,仔细核对。不按要求填报者,不予审定。如提供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九)电教教材供应单位应严格控制送审产品条目,自行删减与现行文字教材版本结合不紧密的产品。
   (十)已签订供货合同,单方私自不履行合约义务的单位,取消其报送资格。
   (十一)电教教材供应单位有产品质量问题和违规操作行为的,经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核实后,取消其报送资格。
   (十二)为方便基层学校教学使用,所有电教教材产品必须安装简便,运行流畅,严禁对产品进行加密处理。如出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取消该电教教材供应单位参审资格。

    三、报送时间
    河南省2018年中小学秋季电教教材上目产品报送审定工作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年3月27 日。请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认真准备,按要求及时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四、审定流程
   (一)初审。数字教材在开发制作后,送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进行内容、形式等的初审,并同时由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材服务平台进行技术测试。
   (二)终审。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聘请学科专家、中小学教学研究人员及中小学教师,对初审通过的数字教材进行审查,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出审定报告。
   (三)公告。经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数字教材,列入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推荐目录,纳入全省统一的教材发行管理体系。
 
    联系人:廉艳霞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电子邮箱:312747787@#
    地   址:郑州市顺河路11号
办公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1.河南省2018年中小学秋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表格(样表)
          2.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样表)
          3.版权证明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