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遴选暨举办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专项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豫电教馆〔2016〕1号

  发布时间:2016-01-15 11:00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0   点击量:6049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教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教师[2015]1106号)文件要求,请各地在已注册教师中遴选骨干教师并通知这些教师参加1月份在郑州举办的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中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经过公开招投标程序,我省“高中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确定为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本次培训班培训经费由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负责,具体事宜请与省电教馆培训部联系。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1月21日下午报到,22日至25日集中学习四天;
    培训地点:郑州商城饭店(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乘车路线:从客运总站乘快速公交B1路到西沈庄站下车沿未来路向北300米路西;从火车站西广场乘地铁一号线(市体育中心方向)燕庄站下车(C出口)即到;客运新北站乘9路、909路到紫荆山换乘地铁一号线(市体育中心方向)燕庄站下或115路到金水路东明路站下车向东100米路南。

   三、培训对象的遴选
    各地应按照河南省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遴选优秀教师参训,学员遴选条件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2、一般地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3、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强,积极主动在教育教学中融入信息技术;
    4、省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在遴选骨干教师时,一定要与师资培训部门、高中学校多沟通,然后确定人员名单;
    2、本次培训除了附件1中分配名额外,各省辖市电教馆、省直管县(市)电教馆、26个实施项目的县电教馆均要求有1名管理员参加本次培训;
    3、本次培训班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学习费用等由中央电教馆承担,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请各地确定骨干教师名单后,尽快将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省电教馆信箱;
    5、省电教馆联系人:张向红,联系电话037166314317,邮箱hnsjyjs@#。

    附件:1.河南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骨干教师信息汇总表;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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