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15〕149 号)有关要求,为做好试点项目验收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
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电化教育馆组织实施区域和中小学校试点项目的评估验收工作;委托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设在河南大学)组织实施本科高校试点、职业类学校试点和专项试点项目的评估验收工作。
二、验收时间
区域和中小学校试点项目的评估验收日期为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本科高校、职业类学校和专项试点项目的评估验收日期为2015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验收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以委托单位通知为准。
三、验收程序
1.验收专家组现场听取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项目完成情况汇报,审核各单位《教育信息化试点验收申请表》和《自评报告表》,对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2.现场验收结束后,在郑召开验收专家组工作会议,梳理总结各组验收工作情况,形成项目验收报告。
3.省教育厅对试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四、其他事项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分别遴选1名教育信息化应用领域的专家,作为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之一,全程参与本地区域及中小学试点单位的评估验收工作。
2.各试点高校分别安排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之一,全程参与本组(本校以外)试点单位的评估验收,并协助做好专家组来校验收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
3.各试点单位应认真准备《验收申请表》、《自评报告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客观详实。
4.验收期间接待一律从简,相关市县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协助安排验收工作行程并负责联络学校。
5.项目验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电化教育馆联系人:苏晨 0371-66329808
(2)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郝兆杰13839975132
(3)省教育厅科技处 麦世奎 0371—69691767
附件:1.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分工表
2.项目验收联络员回执表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