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验的 通知
豫电教馆〔2015〕6号
发布时间:2015-02-14 00:32
栏目: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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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教馆,厅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及教育信息化十年规划,落实教育部等五部委《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教技[2014]6号)的通知,贯彻《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教科技[2014]329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进程,加快全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构建信息技术环境下新的教学模式,省电教馆决定在全省部分中小学校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教育部要求“到2015年,50%的教师和3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围绕教育部“三通两平台”总体要求,通过“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验学校建设,在全省统一平台下使学校、班级、教师、学生、家长拥有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形成空间互动、经验交流、资源共享,构建网络条件下教学活动管理、组织和服务的基本体系,促进“人人通”与“校校通”、“班班通”的深度结合。
二、重点任务
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立基于云服务模式实名制、组织化、可控可管的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师研修模式、教与学方式的变革探索,促进校内外教育的有机结合,实现师生、生生、家校的多元互动。加快推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为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建立机构网络空间,为师生建立个人网络空间,鼓励家长建立家长网络空间。鼓励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协同备课和网络研修,形成共同备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等一体化协作交流机制;鼓励学生使用网络学习空间中的数字资源、网络作业、网上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开展自主学习,教师提供学习指导服务、探究式学习支持,帮助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促进教与学的方式变革。
三、建设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的建设机制,在试点时期,由省电教馆组织信息化服务企业免费提供涵盖省、市、县、校的四级平台的云空间交互系统: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搭建网络学习空间服务管理应用平台;为试点班级提供人人通移动终端及其他相关的软硬件设备;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提供自主互动学习空间;为家长提供家长网络空间。促进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补,形成新型的师生互动教学方式、生生互动学习方式、教师网络备课教研方式、家校信息互动方式;促进数字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试点要求
1、试点范围:各省辖市限报2个市直试点学校和1个试点县(10个县区以上的省辖市可报2个试点县),各省直管县(市)和各试点县限报2个试点学校(小学和初中各一所,或者初中2所),每个试点学校遴选2个试点班级(4-9年级)。
2、试点学校基础要求:试点校需宽带接入互联网;试点班需配备不小于60英寸的多媒体一体机设备或“短焦投影+电子白板”;有专人负责维护相关系统;试点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五、实施办法
1、申报。2015年3月15日前,各省辖市组织试点县、校填写河南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试点校”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并上报省电教馆办公室。
2、审核。2015年3月20日前,省电教馆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我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试点校名单。
3、实施。2015年5月20日前,完成各省辖市、直管县和试点县的管理应用平台建设,完成试点学校所有软硬件环境的搭建、终端配发和应用培训工作。
4、总结。2015年6月20日前,召开试点实验项目现场会,总结推广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学、研模式,使试点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在2015年底全省中小学实名制空间开设达到或超过国家目标。
六、组织保障
省电教馆作为全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试点校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管理单位,将在全省试点学校开展应用推广、教师培训、专项奖励等多种形式的推进活动,为各试点校挂牌“河南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验学校”;同时鼓励试点学校以“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为选题方向,参与省级和国家级教育信息化试点申报立项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电教馆要积极配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试点校项目的实施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开展项目实施活动,加强协作,确保我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试点工作按期完成。
联 系 人:李 燕
联系电话:0371-66322652,13643841001
电子邮箱:renrentong@#
附件:河南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试点校申报表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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