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河南省“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检查的通知
豫电教馆〔2013〕67号

  发布时间:2013-11-13 11:17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量:4764  


各省辖市电教馆、省直管县(市)电教馆:
    根据当前我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实施情况,为进一步促进课题研究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提高课题学校科研能力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对我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2年立项的课题和2011年度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检查的原则
    1、评估检查对象为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 2012年立项的课题和2011年度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
    2、评估检查以省辖市电教馆为主。各省辖市电教馆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内课题实施情况,制定具体的中期评估检查办法。在各省辖市评估检查的基础上,省电教馆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
    3、各课题学校要在认真检查、总结的基础上,撰写中期研究报告,并填写《“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检查表》、《自查表》(见附件1、3)。
    4、中期评估检查要坚持实事求是,着重检查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和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通过中期评估检查,切实解决各个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果,推进学校教育技术工作。

    二、评估检查的主要内容
    1、研究方案
    研究方案是否在执行中得到落实,如果研究方案作了调整,在哪些方面作了调整,原因是什么,落实情况怎样。要有文字说明。
    2、研究条件
    研究条件包括:人员队伍、研究环境(设备、设施、场所、软件资源)、政策和经费支持等情况。
    3、研究过程
    课题研究的实施进度,研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已经开展的工作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4、阶段性研究成果
    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研究课例、课件、网络电子作品等,阶段研究成果是中期评估的重要内容。评估检查的具体内容见《“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检查指标》(附件2)。

    三、评估检查的要求
    1、各课题学校应按评估检查的通知要求先进行自我定性定量评价。撰写中期研究报告,填写评估检查表、自评表,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该省辖市电教馆邮箱,同时,研究报告和评估自查表需要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课题学校公章,邮寄至该省辖市电教馆。
    2、各省辖市电教馆的评估检查,要求从接到通知之日起到2014年1月15前结束。评估结束后,要认真撰写中期评估总结。各省辖市的评估总结和课题学校的中期研究报告,评估检查表、自评表(见附件1、3),要求在2014年1月25日前均以电子稿的形式,整理收集后,发送到省电教馆研究部邮箱hndjyjb@#。打印的研究报告和评估自查表,一份留存市电教馆,一份由省辖市电教馆整理收集后,邮寄到省电化教育馆。
    3、根据课题管理办法,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凡不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无法再坚持开展课题研究的学校,按撤消课题立项处理。评估检查满分百分制,及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分数线的,评估检查组将提出三个月的限期整改意见,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整改情况,提出是否撤消其立项的意见。

     四、其它事项
    1、中期评估检查的有关文件、表格公布于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www.hner.cn),有关单位可以查阅和下载。
    2、各地报送的材料必须同时附电子稿。材料报送邮箱: hndjyjb@#
    3、省辖市电教馆在整理该市课题电子档资料时,以课题为单位,建立电子文件夹,把该课题的相关电子档资料统一放置文件夹内。同时根据课题评估检查的成绩,为课题排次序,在文件夹名称编写上,标注该课题的次序号。
    4、如有任何相关疑问,请联系河南省电化教育馆研究部。联系人:徐琳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附件: 1.“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检查表
           2.“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检查指标
           3. 课题中期评估检查自评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全文及附件下载: 豫电教馆(2013)67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河南省“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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