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转发《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应用交流推广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豫电教馆〔2012〕67号

  发布时间:2012-12-31 13:04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量:5888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电教馆:

 

为了更好地总结广大教师应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大教师应用数字教育资源的规模,提高教师教育信息化素养和能力,有效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现将《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应用交流推广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2]150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参加,我省具体参评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网(javascript:void(0);)注册的中小学教师。

 

二、参评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应用优质数字资源创新设计并开展有效教学实践而形成的优秀教学案例。提交的作品内容应包括参评作品信息表(见原文件附件3)、所使用资源以及参评课例的课堂实录。

1、所提交的作品信息表中的教学设计应包括教学目标、学习者特征分析、教学方法设计、教学媒体与资源选择、教学实施、教学反思等。

2、课堂实录应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实录,应为mpg2格式,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5Mbit/s。

3、参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三、作品报送及时间安排

参评教师应先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网(javascript:void(0);)上填报参赛作品信息,并将生成的参评作品信息表(一式二份)打印盖章后,随课堂实录和资源素材光盘于2013年4月1日前报送到省电教馆。每个作品参评作者1-2名,每个参评作品可填写指导教师1名。

 

四、活动的组织

我省参评作品的评审推荐和上报由省电教馆负责实施,各省辖市电教馆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电教馆负责各地的宣传和参评作品的组织并上报省电教馆,各地限报小学和中学作品各两件。

 

联系人:左新文 0371-66322709

 

附件: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应用交流推广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下载: 豫电教馆(2012)67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转发《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应用交流推广活动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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