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关于开展“河南省2013年春季中小学电教教材推荐目录”上目产品报送审定(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3 16:14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量:5174  


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自2012年8月23日起,开始筹备河南省2013年春季中小学电教教材上目产品的报送审定(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供应单位资质要求
  参加我省电教教材审定(查)的产品供应单位须在送审产品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留下备查)。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2012年度经当地工商部门审验通过的有效证件)。
  (三)税务登记证(2012年度经当地税务部门审验通过的有效证件)。
  (四)由文化部门或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或电子产品经营许可证。
  (五)版权证明。
  对于不能提供以上五项有效证件的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二、产品报送要求
  (一)供应单位按格式要求填写“河南省2013年春季中小学电教教材目录表格”(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稿(样表可复印)。
  (二)送审的新产品需提供样带(样带不退),并按格式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附件2),每种产品填写一份,随样带一起报送(样表可复印);已上目的产品实行抽样审查,接受审查时需提供样带(样带不退),并按格式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查申报表”(附件3);没有产品变动的单位请与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三)送审产品必须是拥有版权的正规音像电子出版物,包装符合有关要求(印有国际统一的电子音像编码和定价),否则,不予受理。除电影、电视剧外,不接受代理产品的审定。
  (四)供应单位须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不留空白,仔细核对。不按要求填报者,不予审定(查)。如提供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五)供应单位应严格控制送审产品条目,自行删减与现用文字教材版本结合不紧密的产品。
  (六)定价在一万元以上的产品,原则上不予审定(查)。
  (七)题库(组卷)类、管理平台类产品,原则上不予审定(查)。
  (八)以往学期电教教材征订过程中,签订了供货合同,但没有履行合约义务的单位,不再具有报送审定(查)资格。
  (九)存在有产品质量问题和违规操作行为的供应单位,经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核实后,不再具有报送审定(查)资格。
  (十)为方便基层学校教学使用,所有教材产品必须安装简便,运行流畅。严禁对产品进行加密处理,如出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取消该供应单位参审资格。

三、报送时间
  河南省2013年春季中小学电教教材上目产品报送审定(查)工作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请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认真准备,按时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办法
  为保证电教教材质量,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所送审的产品内容,在审定委员会下设的学科专家组中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审。评审工作实行专家责任制。

五、评审费、印刷费收费标准和要求
  (一)资质审查通过后的单位,根据送审产品数量到财务部门交纳评审费用。不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弃权,产品不予审定(查)。审定(查)未通过的送审产品,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二)送审的产品评审费标准为:CD-ROM每条目200元;DVD、VCD、CD每条目100元;
  (三)原有合作单位送审上目的评审费可减半缴纳。即:CD-ROM评审费每个条目100元;DVD、VCD、CD每个条目评审费50元。
  (四)经审定(查)后,确定为上目电教教材的产品,印刷费每条目50元。印刷费用应及时缴纳,不能及时缴费的单位,产品不予上目。

六、电教教材定价
  电教教材的定价原则:推荐上目教材VCD不超过10元/碟,DVD、CD不超过15元/碟;CD-ROM以专家评审时给出的建议价格为基础,执行谈判价。
  凡经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查)通过的电教教材,实行同类产品择优竞价推荐上目。如上目后发现同类产品在其它渠道销售低于上目价者,按同类产品在其它市场销售的最低价结算货款。


联系人:廉艳霞 李森
联系电话:(0371)86507107  86507102
电子邮箱:
lianyxia2008@#


附件:
1.河南省2013年春季中小学电教教材目录表格(样表)
2.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样表)
3.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查申报表(样表)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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