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豫电教馆〔2010〕24号

  发布时间:2010-05-05 10:09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量:5695  

  

豫电教馆〔2010〕24号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总责任人:省电教馆馆长 李普涛


  根据《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通知》(豫教党[2010]14号)要求,结合我馆实际,制订如下责任目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做好贯彻部署与落实

  1、贯彻精神部署工作。馆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研究制订电教系统和我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安排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馆班子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反腐倡廉工作。

  2、分解任务制订目标。按照上级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以及省纪委关于《省直贯彻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结合《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点》(豫教党[2010]1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以及2010年电教工作要点,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做到各项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和措施有机结合,目标具体,责任明确,职责相符。坚持“一岗双责”,实行馆长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分管科室落实本馆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督促分管科室落实我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涉及到的任务。

  3、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馆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科室有关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疑难问题亲自督办解决。

  4、检查考核狠抓落实。责任制工作实行年中督察、年底考核制度。馆班子成员年底对分管科室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总结。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重点总结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班子和个人廉政情况。

  5、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实行责任追究。实行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厅党组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反馈我馆后,及时通报全馆,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和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凡符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追究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究。

 

  (二)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馆班子应经常听取党总支工作汇报,支持党总支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班子主要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和督察。

  领导责任人:馆长李普涛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总支书记茹秀荣、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主任李海章、副馆长赵彤帆、王平、窦颍梅。

  牵头科室责任人:各科室主任

 

  二、严肃党的纪律,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教育事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科学发展重大决策的落实。

  领导责任人:茹秀荣

  牵头科室负责人:党务办公室主任 陈冰文

 

  (二)加强监督监察

  1、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馆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领导责任人:王平

  牵头科室负责人:豫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东兵

  2、组织开展电教教材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挪用电教教材费。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牵头科室负责人:财务室主任 杨建红

 

  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

  馆领导一般不出席礼仪庆典活动,不为会议活动发贺电、贺信,不题词,出差出访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减轻基层负担。

 

  (二)加强单位作风建设

  进一步完善馆长办公会议制度,完善业务会议的审批制度,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会期,精简文件和简报,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不得接收礼品礼金和宴请。

 

  (三)求真务实,讲实话,做实事

  认真作好各种统计工作,做到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贯彻落实省直单位会议和出差定点以及其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和零星公务购买支出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领导责任人:王平

  牵头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雷琨

 

  四、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1、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活动。采取自学和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我馆党员干部(科级以上)廉洁从政教育,提高遵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领导责任人:茹秀荣

  牵头科室:党务办公室 办公室配合

  2、开展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领导责任人:茹秀荣

  牵头科室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雷琨 党务办公室配合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殊关系人在就业、经商、投资入股、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牵头科室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雷琨

  2、加强公务出国(境)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监督。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领导责任人:王平

  牵头科室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雷琨

  3、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党员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

  4、严禁中层以上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查借机敛财行为。

  5、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牵头科室:馆办公室 党务办公室配合

 

  五、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一)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豫教党[2008]89号)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检查考核体系。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牵头科室责任人:党务办公室主任 陈冰文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和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完善符合电教科学发展要求的机制,推动电教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全省电教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牵头科室:馆办公室 党务办公室配合

  3.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党委书记带头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讲党课制度的通知》。我馆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反复倡廉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馆班子成员讲课或做形势报告的内容。健全我馆党总支部及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制度,完善党政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牵头科室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雷琨

  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岗位廉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积极组织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形势教育活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低于风险能力。

  领导责任人:茹秀荣

  牵头科室:党务办公室

 

  (三)加强反复倡廉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单位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和决策执行、反馈纠偏制度,重点抓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的落实。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馆聘人员的选聘、录用、考试、考核等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各类馆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管理办法。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牵头科室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雷琨

  3.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把反腐倡廉寓于推进电教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之中,坚持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进行廉政风险论证,在具体实施中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把廉政要求寓于电教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

  领导责任人:王平

  牵头科室:办公室

  4.加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有关资产监管的制度。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牵头科室责任人:财务室主任 杨建红

  5.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干部职业道德示范创建活动,把廉洁自律纳入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把加强干部廉洁教育纳入职工培训内容。

  领导责任人:李海章

  牵头科室责任人:培训部主任 赵山鹰

  6.加强单位安全和稳定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单位安全稳定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7.加强干部职工从业行为建设。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必须遵守的政治、组织、保密、外事、财务、廉政等纪律规范,规范干部职工从业行为。

  领导责任人:王平

  牵头科室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雷琨

  8.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力和追究责任。

  领导责任人:茹秀荣

  牵头科室责任人:党务办公室主任 陈冰文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1.组织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电教教材和软件资源准入标准。依托全省电教系统优势,充分发挥各资源研发基地作用,加大电教教材和网络资源开发制作力度,加强管理、推动应用。

  领导责任人:李海章 窦颖梅

  牵头科室责任人:资源中心主任 刘新超 发行部主任 康健

  2.加强全省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整体规划与协调力度,明确省、市、县职责,理顺管理关系,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在省级整体规划的框架下,升级系统平台、资源平台,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支持“资源超市”运作,建立资源准入机制和“资源超市”运营机制。

  领导责任人:李海章

  牵头科室责任人:资源部主任 刘新超

  3、加强教育电视播出机构的管理,做好教育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领导责任人:赵彤帆

  牵头科室责任人:教育电视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晓东

  4、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做好对设立专项资金重扶持省级课题及新型课题教学模式研究工作的监督检查。

  领导责任人:赵彤帆

  牵头科室负责人:研究部主任 崔瑞峰

  5、加强远教工程应用协作区和示范校创评工作的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工程应用水平的普及提高。

  领导责任人:李海章

  牵头科室责任人:远教办主任 孙家栋

  6、加强各类评审、评估等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各类电教成果及各类电教科研评估、评奖,各类项目立项、检查验收、结项,各类基金,各类示范性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和集体决策程序,完善专家遴选制度,健全对专家客观公正和廉洁评审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评审行为的监督。

  领导责任人:分管馆领导

  牵头科室责任人: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1.继续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领导责任人:王平

  牵头科室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雷琨

  2.贯彻人才强馆战略,加强全体职工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领导责任人:李海章

  牵头科室责任人:培训部主任 赵山鹰

  3.做好开源节流和财务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各类项目和大型活动的财务管理工作。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牵头科室责任人:财务室主任 杨建红

  4.进一步加强馆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按时完成音像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工作,健全出版社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出版规律开展工作。

  领导责任人:窦颖梅

  牵头科室责任人:发行部主任 康健

 

  六、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措施

 

  (一)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1.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2.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把党性分析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把作风建设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并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召开,加强对分管部室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3、实行述职述廉制度。馆班子及成员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

  4、实行“三项谈话”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不定期对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新任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谈话,对廉政方面存在有苗头性的党员干部实行诫勉谈话。

  5、实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在继续贯彻好《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责任人:李普涛

  分管领导责任人:茹秀荣 李海章 赵彤帆 王平 窦颖梅

  6、积极推进单位党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落实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批评、建议、检举的权利。

  领导责任人:茹秀荣

  牵头科室:党务办公室

 

  (二)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以及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履行协助馆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情况的监督。

  领导责任人:茹秀荣

  牵头科室责任人:党务办公室 陈冰文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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