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教电教〔2009〕 942号

  发布时间:2009-12-11 14:35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量:5441  

教电教〔2009〕 942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第十一届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
 
  现将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09〕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当地教育信息化进程,培养学生信息化素养的重要举措之一,切实搞好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活动。
 
  此项活动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指导,河南省电化教育馆主办,具体工作由河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承办。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
 
  各地要把此项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各类评先的重要内容,通过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精神和综合能力。要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和“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请登录中央电教馆网站javascript:void(0);或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站http://#下载)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我省将根据中央电教馆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河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在各地推荐作品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成立省级专家评审组,评选出相应的省级奖项,并从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评比活动。为维护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作品的质量和信度,我厅将对部分拟获奖作品进行面试,并将获奖作品在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评选类项目
 
  1、省辖市教育部门负责集中报送“评选类项目”的电脑作品。
  2、各省辖市限额推荐45件(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限额在15件以内)参加全省评比。各重点扩权县(市)限额推荐15件(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限额在5件以内)参加全省评比。
  3、于2010年3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到河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4、报送作品时,应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
  包括:市级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市集中组织刻录,一式两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0年第十一届中小学电脑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电子报(期)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源文件(要求提交的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格式参见附件4)、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2)文字材料
  ①市级推荐作品名单(附件3);
  ②有作者本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附件4);
  ③各市“评选类项目”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
  注:以上各项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竞赛类项目
 
  1、组队方式: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进行。
  2、比赛器材: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进行。
  3、报名办法:以各省辖市为单位于2010年4月30日前提交报名表(见附件6和附件7),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队员照片、机器人照片和机器人“创作说明”(包括设计方案和编程思路等),竞赛类项目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8),逾期不再受理。
  4、比赛时间、地点将按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5、获得全省电脑机器人比赛奖励的部分优秀选手将被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孙新峰 展建辉
  地 址:郑州市顺河路11号
  邮 编:450004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附件:
  1.河南省第十一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领导成员名单
  2.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3.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名单
  4.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5.河南省第十一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各省辖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6.竞赛类项目参赛队员名单
  7.竞赛项目(组队)报名表
  8.河南省第十一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类项目各省辖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另附: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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