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教馆
关于举中小学校园电视台
小记者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电教馆(教育电视台)、厅直属学校:
为了切实发挥我省校园电视台、广播站等校园宣传媒体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中的应有作用,规范对校园小编辑、小记者的培训工作,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校园文化健康发展,河南省电教馆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校园电视台小记者指导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培训对象
1、已获得“中小学校示范校园电视台”称号的学校必须派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参加培训;
2、已开展或拟开展校园电视工作的中小学校,派1—2名相关教师参加培训;
3、各省辖市电教馆(教育电视台)派一名负责校园电视台工作的同志作为领队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全国少工委、中国记协指定的《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指定教材》等相关学习材料。
三、活动组织
各省辖市电教馆(教育电视台)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培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并于2009年6月15日前将本地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反馈给省电教馆教育电视管理办公室李斌同志。
四、其他事项
1、培训时间:2009年6月19—21日。
2、培训费用:每人230元(含教材及学习材料),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3、报到时间:2009年6月18日。
4、报到地点:河南省电教馆教育电视管理办公室(郑州市顺河路11号院)。
联 系 人:马俊玲 李 斌
联系电话:0371-66319427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2009年5月19日